金融监管总局发风险提示
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高度警惕“原始股”致富机会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9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表示,做到一“清”二“白”三“看”四“问”,远离“原始股”骗局,守护“钱袋子”安全。一“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原始股交易规则、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特点,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好了吧!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谨防“原始股”四大骗局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9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表示,原始股是指企业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近年来,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行骗,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多种诈骗套路,导致众多消费者陷入财务困境。北京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说完了。
对来路不明的投资要说不!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局发3·15风险提示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3月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局”)发布一则消费者风险提示。据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局介绍,近年来,市场上存在不法分子假借“政策项目扶持”“安心健康养老”等热点之名,行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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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四大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防范“共享屏幕”、“AI换脸拟声”、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等四大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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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这些新型电诈手段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是什么。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这些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要警惕!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退还费用、礼品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保持警惕,避免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避免盲目跟风或投机后面会介绍。
警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购买货车“零首付”、高薪诚聘、货源稳定且无需装卸…对货车司机来说,这样的招聘广告看起来“很美”,却可能是“套路运”“套路贷”陷阱。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防范各类形式的诱骗贷款。警惕假借招聘之名行骗重庆市巴南是什么。
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风险提示!春节期间金融消费者注意个人消费...随着2024年春节的临近,互联网社交、AI技术、短视频娱乐将迎来新高峰,新技术的应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服务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隐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以下几种新型诈骗活动:套路一:AI技术诈骗利用“拟声”“换脸”等等会说。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中国网5月25日讯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好了吧! 在此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好了吧!
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保险理赔风险提示: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保险理赔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注意以下四点,减少保险理赔纠纷:一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是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并提供证明材料,三是明确保险受益人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四是在理赔期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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