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2022_土地管理法2022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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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沂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沂征预公告〔2024〕3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沂水县人民后面会介绍。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Y〔2024〕29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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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罗征预公告〔2024〕3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等会说。
临沂发布最新公告!这些土地拟征收!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Y〔2024〕3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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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土地将用于高铁项目建设,涉及临沂这31个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位置范围:新建潍还有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罗征预公告〔2024〕1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还有呢?
东莞市常平镇朗洲霞春元股份经济合作社被罚款 60.48 万元分别于2018 年和2022 年12 月擅自在常平镇朗洲村旗岭文体广场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文化广场。东莞市常平镇朗洲霞春元股份经济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构成了非法占地违规行为。限期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5980.79 平方米土地退还给东莞市常平镇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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